8月14日晚在余杭發(fā)生的6歲男孩吃面包不小心嗆入呼吸道,搶救無效死亡的消息,持續(xù)發(fā)效,面包男孩身亡誰的責任還敢遞食物嗎?的話題引發(fā)網友們的熱議,店員出于好心給了男孩一塊面包,竟然要了孩子的命,異物卡喉不幸事件屢屢發(fā)生,那么你知道異物卡喉如何自救嗎?
事件發(fā)生在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一家內衣店中,當時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里面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中玩耍,孩子姑姑說看到店員給了侄兒一塊面包,孩子很快就吃完了,店員小黃事發(fā)時也在現場,小孩自己想吃,我們同事也是出于好心給了一塊,面包還挺大的,他一口塞下,面包,吃下就噎住了,孩子吃了面包后臉色就不對了,像是要吐,手在揮,大概是很難受,不讓碰他,孩子姑姑說,一分鐘不到,侄兒就倒地上了,大小便失禁,流鼻血,孩子姑姑現場給孩子做了心肺復蘇,緊急送到醫(yī)院后孩子的呼吸心跳都沒了,醫(yī)生做氣管插管,看到氣管上方有一塊食物堵在那里,初步判斷是食物堵塞氣管口造成窒息,孩子沒有搶救回來,不幸身亡,給孩子面包的店員是負責收銀的姑娘,也去派出所做了筆錄。目前,警方以排除該事件為刑事案件。
事發(fā)后永輝超市給全體商戶發(fā)函禁止與顧客分享食物,禁止營業(yè)員在店內吃東西,不允許店鋪放置任何食品,以免引發(fā)糾紛。
傳統(tǒng)向孩子表達愛的方式就是會將自己的好吃的食物分享給孩子,尤其是傷了年級的老人,很不多吧所有好吃的都放在孩子手中,除了這種遞食物的方法,想不出其他方法表達對孩子的疼愛,逢年過節(jié)串門的時候,誰不是看到孩子就給孩子手里塞一堆吃的,但是現在被質疑能不能給別人孩子遞食物,成為了網友們較多的討論話題,這則消息是令人悲痛的,有很多網友認為為了避免惹事,以后不要再給孩子事物,小孩子再喜歡在可愛也不敢再給孩子吃東西了,好心變壞事,還有家長表示也會教孩子不要吃別人給的東西,各種發(fā)生應有盡有,也有大多數市民表示還是會給別人家的孩子吃的,但是會提醒孩子慢點吃,吃的時候不要鬧也不要笑。
那么此次事件中店員和超市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呢?也是各位比較關注的點,浙江和義觀達律師事務所康海杰律師、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王斯律師、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杭州市律師協(xié)會民事專業(yè)委員會初始委員倪泓三位律師的意見一致,這是一個誰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店員原則上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店員不存在故意的過錯。
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的一般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原則,也即如果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這個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女店員和孩子以及孩子父母之前不認識,無任何瓜葛也沒有前仇舊恨,不存在加害的主觀故意,警方也排除了刑事案件。從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女店員存在故意侵權行為。
第二,店員不存在過失的過錯。
但她是否存在未盡合理注意義務的過失呢?根據報道所述,在店員給男孩面包吃時,男孩的母親(即法定監(jiān)護人)及姑姑均在現場,且姑姑也看到店員給孩子吃面包的情節(jié),但兩人均未阻止孩子接受店員的面包,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明,以常識判斷,小男孩吃面包不致敏或致死。6歲男孩已是學齡兒童,從一般生活經驗來看,其已具備獨立進食包括本案中面包在內的常見食物的能力,按照一般社會經驗法則判斷基本也不會存在危險。由此,在男孩母親和姑姑的認可下,店員的合理注意義務非常有限,給予男孩簡單易食的面包,其行為本身也未違背善良風俗。在男孩發(fā)生噎食后,店員及時撥打了120,并跑去商場服務臺叫人幫忙,也屬于合理的救治措施,同時,孩子姑姑也給孩子做了心肺復蘇,但仍然未能救回孩子。事件中也無證據證明女店員有明知6歲男孩無獨立進食能力,仍放任6歲男孩獨立進食面包而積極追求其死亡后果的主觀意識。綜上,女店員在事件中不存在故意或過失侵害行為,對6歲男孩的死亡沒有過錯,無需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這是一場不幸的意外。
6歲男孩因在進食過程中窒息死亡,超出正常事故預見范圍,若醫(yī)院可以進一步證實,小男孩的死因為一次性咬食面包過多、吞咽過急造成,則可能會被認定為偶發(fā)因素而導致窒息死亡,這就是一個誰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如果屬于意外事件,行為人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責任。但如果店員給男孩的食物不是面包,而是屬于幼童極易發(fā)生噎食的瓜子、花生米、豆子等,其作為成年人應當預見孩子在進食后,可能會發(fā)生危險而仍然疏忽或者懈怠,則其對損害結果就有一定的原因力,可認定其有過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認定商場未盡到安保義務可能性較低王斯律師說,商場商鋪確實對消費者具有安全保障義務,但這種保障義務,更多是指商場的設備設施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因店鋪內存在安全隱患,而非本案的情況,因此要認定商場未盡到安保義務的可能性較低。
遇到異物卡喉到底是心肺復蘇還是海姆立克?“你能憋氣多久,異物卡喉的黃金急救時間就是多久?!敝腥A醫(yī)學會急診醫(yī)學分會副主任委員、浙大二院急診醫(yī)學科主任張茂說,從感到窒息到心跳停止,是卡喉患者們有效的急救時間?!皶r間長短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個人的肺活量,一般不會超過五分鐘。”張茂主任解釋,喉頭位于氣管頂端,是呼吸的要道,異物卡喉如果只是卡在食道的第一狹窄處,問題不大;一旦誤入氣管,那就是呼吸道梗阻,會引起窒息。“窒息一般5分鐘后就會心跳停止,而且由于大腦缺氧,多是不可逆的腦死亡,即使搶救過來也可能成為植物人?!睋蟮?,事情發(fā)生后,孩子姑姑在遠程指揮下做了心肺復蘇,并沒有什么效果,20分鐘后120趕到,但心跳已經停止,一邊急救一邊送到醫(yī)院后,仍然沒有救回這個小生命......
那么,異物卡喉后的正確急救步驟是什么?
因異物卡喉已經不能說話或呼吸時確認是氣管阻塞,最重要的現場急救就是在心跳停止前想辦法取出異物,臨床急救醫(yī)學中一般都推薦海姆立克急救法;但如果取出不成功且已經心跳停止昏迷了,必須立刻做心肺復蘇。現場急救很重要直接送院救治率較低因異物卡喉發(fā)生窒息的兩個主要群體,是老年人和學齡前幼兒。張茂主任說,幼兒們大多是因為哭鬧跑跳的時候不小心把食物嗆入了氣管,最常見的是堅果和果凍,像花生米、山核桃仁等,顆粒比較小。老年人發(fā)生異物卡喉的原因比較多,且發(fā)生率每年都在提高。異物卡喉引起窒息的時候,現場應用海姆立克急救法盡快自救取出異物是最重要的,因為黃金時間真的很短,窒息越久,就是越嚴重的腦損傷,這是不可逆的。
海姆立克急救法
異物卡喉窒息時,喝水沒用。喝水進的是食道,而窒息是因為異物卡在了呼吸道。
有時候,喝水可能還會加重窒息癥狀。這里說個病例,2015年,慈溪有個3歲小孩吃饅頭噎到,媽媽便給他喂水,連灌幾口水之后,孩子臉色開始發(fā)紫,最后沒救回來,因為干饅頭吃進去后,喂了水,饅頭發(fā)漲,堵住了氣管。
嗆可能液體居多,不會發(fā)生嚴重阻塞,咳嗽幾下或者嘔吐反射就能去除了,一般需要急救的都是固體異物。
海姆立克見效很快,但也有一定局限,由于是通過氣壓排出異物,決定了其對顆粒小的、沒有黏性的異物更有效果,例如堅果類食物。
嬰幼兒的海姆立克急救法確實與成人不同:多按壓胸部兩點連線的中間,持續(xù)幾次按壓,直到氣管阻塞解除;成人則多為按壓腹部——搶救者站在病人背后,用兩手臂環(huán)繞患者腰部,一手握拳、將拳頭的拇指一側放在患者的胸廓上和臍上的腹部,另一只手抓住拳頭,快速向上重擊壓迫腹部。
可見學習急救知識的必要性,呼吁各位能夠阻止培新,就像打預防針一樣將醫(yī)學知識普及起來,避免悲劇的發(fā)生時的不知所措。
聲明:本站內容與配圖部分轉載于網絡,我們不做任何商業(yè)用途,由于部分內容無法與原作者取得聯系,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聯系方式請點擊【侵權刪稿】。
求助問答
最新測試
1010961 人想測
立即測試
2460101 人想測
立即測試
1015863 人想測
立即測試
1036772 人想測
立即測試
980774 人想測
立即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