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形成的影響" >
青少年暴力犯罪現已成為當今社會中頻發(fā)的犯罪類型,青少年暴力事件不僅在全國各地頻頻發(fā)生,甚至包括學校里的暴力事件也屢見不鮮,而各種暴力事件的后果輕則傷人、重則致命,令人膽寒,而這些青少年暴力的起因則更令人唏噓不已,常常是因為一些瑣碎小事,如感情問題、發(fā)生口角引起,或僅僅因為心情不好,甚至出于刺激、好玩目的……就釀成了一次次的社會悲劇。
人際因素論的學者認為影響青少年犯罪行為產生的因素主要是青少年在與他人的人際交往中出現了問題。
而這一問題可能有兩種情況, 一是青少年所在的家庭、社會團體或者團體本身出了問題, 或者是這些機構或者團體的成員與青少年之間的互動關系出了問題。
家庭對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響即屬于此。
青少年由于年齡較小,涉世未深,父母在他們的生活中起到了主要的影響作用。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從三歲看到老,可見父母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
造成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影響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父母自身的言行舉止對孩子從小的影響。
有大量的事實和數據表明,在家庭暴力犯罪發(fā)生較多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實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也更大,例如夫妻之間關系不和諧,整天爭吵打架,出門行事也是火爆脾氣,容易與人起沖突,基本靠暴力來解決問題,那么孩子在長時間的影響熏陶下也會下意識的一遇稍不順心就靠暴力來解決問題,這也就為后來青少年期埋下了暴力犯罪的因子。
二是家長的教育方式不恰當,要么過分溺愛要么過于嚴厲。
中國式家庭教育與西方不同,中國的虎爸虎媽式教育也曾在世界上掀起過一陣熱議,我們信奉的是黃金棍下出好人和不打不成才的教育模式,于是有些家長在孩子犯錯誤的時候,就用打孩子的方式讓孩子知錯,用痛的方式讓孩子汲取教訓,從小就讓孩子處于一種暴力環(huán)境之下,久而久之,孩子的逆反心理也會越來越強,若是后來的引導不恰當很容易走上一條暴力犯罪的道路。
社會環(huán)境的因素
德國犯罪學家李斯特說:大眾的貧窮是培養(yǎng)犯罪的最大基礎。貧富的懸殊差異容易讓一些人產生心理上的落差和不平衡。隨著城鄉(xiāng)差距越來越大,地域經濟發(fā)展差距越來越大,出現了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中西部人口向東部流動的局面。
于是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進入大城市務工,懷揣著夢想與希望,期待著多掙些錢,過上好的日子,隨著時間的推移,大部分的人漸漸在新的城市新的環(huán)境中熟悉安定下來,于是農村中的留守兒童越來越少,更多的孩子隨著父母進入到城市里面,開始去面對一個嶄新的陌生的世界。
隨之而來的,這里面有部分孩子漸漸分化成為兩個極端,有的無法融入這個嶄新的繁榮世界,自卑的心理,貧窮的條件,使他們逆來順受,成為別人欺負的對象;而這之中有的人,由于居住于較為混亂、條件比較差的城鄉(xiāng)結合部等各種混雜的地帶,各種三教九流,魚龍混雜,于是受這些周圍人的影響,漸漸發(fā)展成一個小的集體,靠著武力欺凌別人,成就一種征服的欲望,以此來掩蓋自己自卑的內心以及由懸殊的貧富差距帶來的內心的不平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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